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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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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扶贫办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农委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文化厅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

贵州省旅发委

贵州省林业厅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贵州省军区政治部

共青团贵州省委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文件

 

黔残联发〔201730

 

关于印发《贵州省贫困残疾人

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仁怀市、威宁县残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扶贫办、发改委、教育局、民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委、商务局、文化局、卫生计生局、旅发委、林业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局、能源局、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军分区政治部、团委、妇联、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治部、扶贫办、经发局、财政局、规建局、农水局、商务局、卫计局、旅文中心、新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中国残联等26部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主要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贵州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加大对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扶持,省残联、省扶贫办等27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了《贵州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残联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扶贫办 省发改委 省教育

 

 

 

 

省民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住 省农委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旅发委 省林业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统计局 省能源局 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省军区政治部 团省委 省妇联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银监局 贵州保监局

2017613 

 

 

 

 

贵州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贵州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得到有效贯彻落实,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贫困残疾人口数量多、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等突出困难和问题,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和难点所在。确保到2020年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事关广大贫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我省脱贫攻坚战的最后胜利,事关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中国残联等26部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省贫困残疾人现状、致贫原因、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有效扩大,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二、主要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一批。

通过减少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刚性支出并改善其身心功能状况缓解一批。

通过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解困一批。

通过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赋能一批。

通过产业带动、资产收益折股量化等多种方式帮带一批。

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行动结对帮扶一批。

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扶贫帮助一批。

三、重点行动

(一)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大力鼓励创建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农村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等,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通过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业技能培训。

(二)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带动作用。

(三)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结合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使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

(四)残疾人教育扶贫行动。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12年免费教育,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稳步提高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对贫困家庭残疾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因贫失学。对15-50岁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文盲开展扫盲工作。

(五)电商助残扶贫行动。落实国家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依托我省大数据战略行动的有利环境,以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深化合作协议为契机,为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鼓励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帮助贫困残疾人通过电商创业实现增收。

(六)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依托我省大旅游的优势,发挥旅游扶贫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独特作用,结合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实际,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在适当的岗位就业增收。

(七)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通过实施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八)金融助残扶贫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落实精准扶贫特惠贷等金融扶贫政策,加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管理,为贫困残疾人产业增收提供资金支持。

(九)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发动各级共青团、青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扫盲、康复服务、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

(十)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遴选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行动中。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机制。将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范围并重点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掌握残疾人贫困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落实信息,建立数据动态比对分析机制,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中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贫困残疾人脱贫台账管理系统,动态反映和监测贫困残疾人脱贫与返贫及政策措施惠及情况。

(二)加强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条件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政府代缴保费保险政策。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三)积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发展产业。大力实施残疾人百点千户万人创业就业工程,结合残疾人特点和发展需要,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结合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制定贫困残疾人产业脱贫一户一策。重点培育扶持一批残疾人创建扶贫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创业户的扶持力度,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通过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贫园区、乡村旅游模范户、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农村扶贫基地、能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精准扶贫,帮带残疾人贫困户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四)加大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条件且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给予积极支持,优先享受迁入地社会保障、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确保残疾人搬迁对象生活稳定、有业可就、稳定脱贫。

(五)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进度。精准识别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存量,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聚焦脱贫攻坚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点对象,对无力自筹改造资金的贫困残疾人危房户,由当地人民政府整合资源帮助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到2018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在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无障碍改造。

(六)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力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培训。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在脱贫攻坚中要格外关心贫困残疾人家庭,指导组织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残疾人贫困户结对,通过结对帮扶,增强残疾人贫困户脱贫信心,引导村民理解尊重和关心帮助残疾人,带动文明风尚,激发更多力量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增收。

(七)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水平。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落实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障制度衔接,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使贫困残疾人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实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县域内住院先康复医治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对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加快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加大农村和贫困地区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残疾预防措施,减少贫困地区残疾发生和发展。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工作,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以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改善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

(八)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优先培训贫困残疾人,将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他们在农业领域创业。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残疾人贫困户优先接受培训,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落实对残疾人贫困户培训后资金、场地、设备、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服务与扶持政策措施。结合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提高他们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深入实施雁归兴贵计划,加大对返乡残疾人农民工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将脱贫致富的优秀残疾人纳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九)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实施第二期残疾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殊教育资金和项目重点贫困县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加大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接收学前残疾儿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进行助学金资助和助学贷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建立完善贫困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特殊教育津贴政策。

(十)开展各种形式的助残扶贫专项行动。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的工作中,优先吸纳有管护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加大对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的扶持,加强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和电商技能的培训。选聘有胜任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加强农家书屋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旅游扶贫要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在旅游景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就业增收。

(十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资金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加大对康复扶贫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积极扶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等形式的扶贫增收项目。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

(十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大特惠贷、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等金融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扶贫小额信贷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支持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开展担保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建立贫困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制度。

(十三)保障贫困残疾人优先获得资产收益。积极开展三变工作,鼓励残疾人贫困户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折价入股,用于参与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分配集体收益时,优先保障残疾人贫困户受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残疾人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

(十四)构筑农村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摸清农村残疾人底数,做好信息管理。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育服务能力和人员队伍建设。在贫困地区优先落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县级托养机构全覆盖。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

(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积极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在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中的优势和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公益基金会,设立慈善信托或者以其他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支持残疾人脱贫。实施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在实施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中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动员残疾人企业家、残疾人致富能人帮助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并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采取超常规举措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残疾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和部门协调,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下达地方,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督办政策措施落实,按时通报各地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情况,督促任务目标有效落实。各级残联纳入当地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和配合做好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强考核和贫困监测。将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各地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权重分值。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督促检查,要把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把贫困残疾人脱贫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评内容,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年中检查和年度考评。探索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监测机制,对各地残疾人扶贫工作措施、资金管理和脱贫成效开展监测和评估,以适当的方式反映残疾人贫困状况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将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纳入扶贫开发有关法规政策体系依法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托10·17全国扶贫日、助残日等契机,利用传统和现代宣传媒体和方式,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挖掘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典型的人和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将残疾人脱贫自强典型和残疾人扶贫助残典型纳入扶贫和助残宣传、表彰范围。

(四)提高残疾人组织参与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的水平。各级残联要加强与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工作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贫困地区、贫困县残联要把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合理配置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要掌握脱贫攻坚政策和当地贫困残疾人底数,配合做好残疾人脱贫工作。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承担残疾人扶贫服务任务,指导乡镇残联和基层残协提高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服务水平,将各项政策措施及服务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加强扶贫政策培训,提升残疾人扶贫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结合群团组织改革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以任务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

 

附件: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行动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

大力鼓励创建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农村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等,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通过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业技能培训。

省残联、省农委、省扶贫办、省人社厅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

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带动作用。

省残联、

省委组织部

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

结合健康扶贫、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省残联、

省卫计委

残疾人教育扶贫行动

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12年免费教育,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稳步提高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对贫困家庭残疾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因贫失学。对15-50岁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文盲开展扫盲工作。

省残联、教育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共青团省委、

省妇联

电商助残扶贫行动

以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深化合作协议为契机,为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鼓励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帮助贫困残疾人通过电商创业实现增收。

省残联、

商务厅

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

依托我省大旅游扶贫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在适当的岗位就业增收。

省残联、

省旅发委

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

通过实施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省残联、

省妇联

金融助残扶贫行动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落实精准扶贫特惠贷等金融扶贫政策,加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管理,为贫困残疾人产业增收提供资金支持。

省残联、省农委、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

发动各级共青团、青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扫盲、康复服务、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

省残联、

共青团省委

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

遴选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行动中。

省委宣传部、省残联、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17615日印发

(共印500份)

 

贵州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定稿).doc 贵州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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