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 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 通知公告
中共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2021年党组中心组第3季度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
字号: 分享:

党组中心组成员:

根据中央及省委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会党组决定在7—9月期间,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开展3次专题学习研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月学习安排

(一)7月学习安排

1.学习专题:“五个庄严宣告”和伟大建党精神

2.思考讨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中的“五个庄严宣告”贯穿的一个主题、彰显的伟大功绩、蕴含的历史启迪、昭示的伟大精神,做到学深悟透笃信笃行。

3.学习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4.学习地点:2号楼3号会议室

5.中心发言:周承洲、龙月祥

(二)8月学习安排

1.学习专题:“九个必须”

2.思考讨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中的“九个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用“九个必须”统领和指导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3.学习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

4.学习地点:2号楼3号会议室

5.中心发言:龙月祥、刘  樨

(三)9月学习安排

1.学习专题:党中央的伟大号召

2.思考讨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中的伟大号召的核心内容、精髓要义,闻令而动、坚决响应,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伟大号召的迅速行动者、忠实执行者、模范践行者。

3.学习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9月24日

4.学习地点:2号楼3号会议室

5.中心发言:周承洲、刘  樨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中国共产党简史》;

5.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6.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重要论述;

8.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9.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军思想、外交思想、法治思想;

10.《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11.《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12.《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1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14.《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7.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18.《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1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1.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

22.《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黔党发〔2019〕3号);

23.谌贻琴书记在贵州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4.《省直机关2021年6月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选编》。

三、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指定四本书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其它指定学习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坚实思想基础。

2.专题研讨。根据学习研讨主题,在个人自学基础上,认真做好发言准备。中心发言人要围绕专题,进行主题发言,并将发言提纲电子版于会后交机关党办,以便上报省直工委。

四、有关要求

1.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中心组成员要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求知欲认真开展自学,精心做好发言准备,集体研讨时踊跃发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职责,审定专题学习研讨方案,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发挥好带学促学作用。

2.突出问题导向。党组成员要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全面系统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

3.加强交流互动。注意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围绕中央、省委要求进行深入的思想互动,见人见事、触及问题,追本溯源、深化认识。

4.做好学习笔记。党组中心组成员无论是自学或是集中学习,都要就所学篇目、学习时间、学习心得等做好学习笔记。

5.严肃学习纪律。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要合理安排时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干部要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研讨。落实考勤登记制度,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请假;请假须向会议主持书面请假,并将请假条交机关党办存档。落实《省残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补课制度》,缺课成员应自觉主动地向党组书记或组织集中学习研讨的主持人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

6.支部组织学习。各支部要按照党组中心组本次学习内容,结合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省残联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好7月份支部学习活动。


                                                                       2021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贵州省残联微信公众号

亚南说电影

贵州省政务服务移动端

贵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