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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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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各党支部:

根据《省残联2021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省残联党史学习教育有关安排,现就各党支部开展2021年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党日活动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活动主题

各支部自行确定主题

三、活动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各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及《9月政治理论学习资料选编》,以党员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6.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7.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

8.谌贻琴署名文章《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强大伟力 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9.刘晓凯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感悟伟大历史成就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担当伟大复兴使命》;

10.蓝绍敏署名文章《修炼共产党人百年“心学” 知行合一践行“两个维护”》;

11.王勇国务委员在第六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从机要室借阅)

12.中国残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致第16届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贺电的通知;

13.黔学组发〔2021〕23号文件精神;

14.关于印发《贵州省组织部门开展失实举报反映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5.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已发)。

(二)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讨论。各党支部自选一个专题,明确1—2个主要发言人,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交流讨论。

(三)各党支部组织普通党员或先进典型人物为全体党员上“党史微党课”。

(四)为支部在第三季度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在完成规定动作“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重读入党志愿书”前提下,可自行安排其它富有本支部特色的“政治生日”内容。

(五)集中缴纳9月党费。

(六)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另行增加其它活动内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紧密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结合本月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党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及资料归档,收集保存好主题党日活动图片资料。

2.保证学习质量。主题党日活动要做到主题明确、档案规范、记录完整,应突出活动的思想性和政治性,充分发挥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功能,避免活动娱乐化,庸俗化。

3.及时报送资料。各党支部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并于10月8日前将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报机关党办。


                          中共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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