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各党支部:
根据《省残联2021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省残联党史学习教育有关安排,现就各党支部开展2021年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党日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活动主题
各支部自行确定主题
三、活动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各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及《10月政治理论学习资料选编》,以党员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讲话精神(网上搜索);
3.《习近平外交思想学习纲要》(网上搜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党办领取);
5.《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
6.2021年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网上搜索)
7.李炳军省长在旅游产业化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8.《10月政治理论学习资料选编》;
9.《省残联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省残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二)专题研究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细化措施;
(三)开展1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专题学习。由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同志作1次专题学习辅导,准备好辅导提纲。
(四)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讨论。各党支部自选一个专题,明确1—2个主要发言人,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交流讨论。
(五)各党支部组织普通党员或先进典型人物为全体党员上“党史微党课”。
(六)集中缴纳10月党费。
(七)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另行增加其它活动内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紧密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结合本月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党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及资料归档,收集保存好主题党日活动图片资料。
2.保证学习质量。主题党日活动要做到主题明确、档案规范、记录完整,应突出活动的思想性和政治性,充分发挥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功能,避免活动娱乐化,庸俗化。
3.及时报送资料。各党支部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并于10月30日前将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报机关党办。
中共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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