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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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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直党通〔2018〕25号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直事业单位党委,中央在黔单位机关党委(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 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现就省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中积极响应、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已进入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关键时刻。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群众不富、寝室难安,小康不达、誓不罢休”的坚定信心和决心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各级党组织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脱贫攻坚,集中人力、物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主战场,做到焦点不散、靶心不变。承担有脱贫攻坚具体工作的省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分解到本单位的脱贫攻坚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没有承担脱贫攻坚具体工作的省直单位,也要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明确的“四场硬仗”“五个专项治理”“四个聚焦”“一场产业革命”等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找准位置,担当作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优化政策供给,明确工作措施,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落实好脱贫攻坚工作要求。要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脱贫攻坚各项具体工作中,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的脱贫攻坚实绩。
    二、走在前作表率,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一)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帮扶行动。省直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冲锋在前, 运用“五步工作法”抓实脱贫攻坚。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安排部署、带头驻点联系、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检查督办,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办法》,每名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1个贫困村作为联系点,深入开展蹲点调研,了解村情民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推动工作,努力改进完善帮扶思路和措施,增强帮扶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单位主要领导深入帮扶点开展调研指导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其他领导干部每季度轮流不得少于1次、分管领导或驻村工作队长每年不得少于4次。
   (二)深化机关农村党支部结对帮扶行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以本单位选派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所在村党支部为主要结对帮扶对象,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党支部采取“1+1”“N+1”等多种方式开展结对帮扶。机关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帮扶工作,加强“传帮带”,指导结对村健全制度,加强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帮助结对村深入学习党的脱贫攻坚和各项涉农政策,指导督促推动政策落实,每年至少到村开展2次政策宣讲。要帮助结对村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提升农村党支部工作水平,每半年至少与村党支部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根据实际需要,可把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会搬到田间地头,与农村党支部共同开展,每年至少共过1次组织生活。要深入结对帮扶村,对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三)深化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行动。认真做好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选派工作,真正把精兵强将抽派到脱贫攻坚战一线。村第一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宣六帮”职责,要珍惜机遇,抓住机遇,勇担光荣使命,做信念坚定的明白人,做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做办事公道的正派人,做知法懂理的当家人,做抓好党建的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真蹲实驻、真抓实干、真帮实促,努力提升攻坚能力,主动融入群众、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发起总攻、夺取全胜。按照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要求,结合所驻村实际,帮助制定和完善脱贫攻坚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指导抓好产业脱贫,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勾”等制度规定,把各种资源、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一线聚焦,积极支持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工作,绝不能“一派了之”,让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单打独斗”,要努力推动形成“一人驻村、全单位帮扶”的工作格局。要关心关爱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切实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消除后顾之忧,让他们放开手脚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建功立业。
   (四)深化扶志扶智行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励引导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努力奋斗改变贫困面貌。充分发挥省直机关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大力宣讲习近平扶贫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讲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激励广大群众紧跟党走、感恩奋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要针对贫困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素养不高、技术技能缺乏、精神文化缺失等突出问题,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送温暖、送技术、送健康“六送”活动。积极帮助贫困村办好用好 “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农村产业技术培训平台,传播党的好声音,大力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单位组织举办的有关培训班,应有计划安排贫困地区的乡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教育、医疗、农技等部门,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机关党委要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机关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深入一线扎实开展帮扶工作。机关群团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助推脱贫攻坚。要充分发挥党外专家队伍“智囊团”作用,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同心”智力服务“三农”活动。
   (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省委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坚持把脱贫攻坚同机关党的建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专项考核。单位选派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工作纳入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帮扶单位党组(党委)重视不够,所选派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县乡村评议不好、群众反映差、帮扶成效不好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各单位要把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二级目标考评,纳入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内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用好各种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扶贫思想,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成就。通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脱贫攻坚故事分享会等,充分展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新面貌新风采,大力营造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浓厚氛围。
    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为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而努力奋斗!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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