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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 关于开展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宣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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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直党通〔2018〕27号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直事业单位党委、中央在黔单位机关党委(党支部):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集中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42号)要求,现将省直机关有关宣讲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讲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筹兼顾、各有侧重的思路,通过省直机关集中宣讲、省直各单位宣讲等方式,扎实推动习近平扶贫思想、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宣讲安排
    从7月上旬开始,7月底前完成宣讲。
    1.组建宣讲团。组建省直机关宣讲团,省委宣讲团成员、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王文阳任省直机关宣讲团团长,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省直机关宣讲团成员。各单位按照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标准精心选配宣讲人,组建本单位本系统宣讲队伍。
    2.省直机关集中宣讲。省委宣讲团成员、省直机关宣讲团团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王文阳在省直机关开展集中宣讲。
    3.省直各单位宣讲。省直机关宣讲团成员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宣讲,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部门或基层一线开展宣讲。
    4.其他形式宣传宣讲。各单位主办的网站、刊物等载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有力提升宣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宣讲方法
    各单位宣讲人要根据宣讲提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准备宣讲稿,力求让干部职工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要按照省委关于兴办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的要求,在持续宣传宣讲各项方针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同时,把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作为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宣讲的主阵地,积极开展宣讲。
    四、宣讲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层层宣讲声势,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宣讲全覆盖、效果最大化。
    2.做好宣讲准备。各单位宣讲人要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真正学懂弄通,全面准确阐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要注重联系实际,注重问题导向,注重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关注关切,力求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切实增强宣讲针对性有效性。
    3.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立足实际,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使宣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通过宣讲,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开创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4.强化督促检查。按照省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宣讲工作列入省委督查室重点督查内容。各单位宣讲工作情况要适时以简报形式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8月2日前,将宣讲工作总结(包括做法、效果、宣讲次数、受众人次等)报省直机关工委。
    联系人:莫媛媛 联系电话:0851-85891538
    报送邮箱:gwxcb5891538@163.com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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