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残联发〔2016〕16 号
贵州省2015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公报
2015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纲要的收官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中国残联的指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着力加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民生建设、环境建设和机关建设,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 康复
2015年,康复工作深入基层,全省累计在733个社区建社区康复站,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8934名。
23个县的8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539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16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3216例;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10158例复明手术;为320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33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81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现已建1个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7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年度新收训聋儿421名,在训聋儿549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745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16人。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14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3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118人次;共对2143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466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209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17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6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95人次;全国共对1699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1085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83个市县对83037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4.4%,显好率达到69.6%,社会参与率达到57.5%,肇事率0.1%;解除关锁113人;对724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建立了1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304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21942件,其中装配假肢1010例、矫形器636例,验配助视器4109件。
图1:2015年与2014年各类辅助器具供应对比
二、 教育
2015年,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246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1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图2:2015年度接受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246人分布
三、就业
2015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6302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1302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383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63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3107人,辅助性就业247人。城镇就业人数65475人;748492名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596085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85个,其中残联兴办64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21个,其中5146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5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388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20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532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7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27人和47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扶贫
2015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66958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48120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1315人次。
图3:2014年与2015年扶贫情况比较
完成44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445.3万元,637名残疾人受益。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帮扶2363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其中首次接受帮扶1894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106名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贫困残疾人创办62个村级农村店。
五、社会保障
2015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547298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58.7%,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80819名重度残疾人,其中75341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3.2%。有21397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276157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33459人,参加医疗保险37933人,城镇52797人和农村415920人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897名和12258名;13810名和56009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70785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2个,共为871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4个;日间照料机构2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6个。在以上机构中,共有113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0名残疾人实现了支持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4120人。全年共有369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其中接受国家级培训6人。
六、宣传文化
截至2015年底,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3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4个。
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35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89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112次。
七、体育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2次,145人次参加;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20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150人;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4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5次,2440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36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575人。
八、维权
2015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地市级1件、县级3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3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9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56次,36727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33个,2508人参加。
截至2015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70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5个,办理案件102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83个,办理案件181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25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9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出台了15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46次,无障碍培训211人次;为1532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34036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204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7534人次,其中集体访9批次、122人次。
九、组织建设
2015年,8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66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1420个,已建率达到99.1%,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410名;已建社区(村)残协14842个,已建率达到90.2%,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5861名。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2739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591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2766人次。
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440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80.0%;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0.7%。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14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5个。
十、服务设施
截至2015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63个,总建设规模61881平方米,总投资10403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2个,总建设规模5397平方米,总投资1020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2个,总建设规模4640平方米,总投资852万元。
十一、信息化
截至2015年底,贵州省共3个地市、25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贵州省残联门户网站完成无障碍改版并正式上线运营,建立残联OA系统并投入使用,为残疾人工作搭建了沟通和信息交互平台。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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