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残联发〔2017 〕19 号
2016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纲要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中国残联的指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着力加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民生建设、环境建设和机关建设,大力推进着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
一、康复
2016年,通过实施精准康复服务,15.8万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视力残疾人2.0万名,听力残疾人1.3万名,肢体残疾人10.1万名,智力残疾人1.1万名,精神残疾人1.3万名。全年有3758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有9.9万人次得到盲杖、助视器、假肢、矫形器、人工耳蜗、助听器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2.0万名视力残疾人中,有1.0万名盲人得到白内障复明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定向行走及支持性服务,9484名低视力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视功能训练服务。1.3万名听力残疾人中,586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功能训练及家长支持性服务,1313名7-17岁残疾儿童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家长支持性服务,1.1万名成年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性训练服务。10.1万名肢体残疾人中,有1255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矫治手术、辅助器具适配、运动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有10.0万名7-17岁残疾儿童及成年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治疗及训练、重度残疾人支持性服务。1.1万名智力残疾人中,有1581名0-6岁残疾儿童、9151名7-17岁残疾儿童及成人得到认知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1.3万名精神残疾人中,有263名0-6岁孤独症儿童及604名7-17岁孤独症儿童得到沟通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1.2万名成年精神残疾人得到精神疾病治疗、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及支持性服务。
截至2016年底,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116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5741人。其中,管理人员1147人,业务人员3604人,其他人员990人。
在7个市辖区和77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为16.1万人次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图1:2016年与2015年社区康复情况对比
二、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581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成立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1个,在校生80人。有500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获得阳光助学金资助。556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了扫盲教育。
图2: 2016年度接受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情况分析
三、就业
城乡残疾人就业人数为31.1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5906人,集中就业5157人,个体就业1.7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257人,辅助性就业3034人,19.0万人从事农业种养加,灵活就业8.9万人。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647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60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659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22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44人和93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扶贫
2016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其中3.1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2万人次。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214个,安置1757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3400名残疾人户。
图3:2016年与2015年扶贫情况比较
五、社会保障
截至2016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6.6万名,参保率59.4%。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8.6万名重度残疾人,其中7.9万名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91.4%;有2.5万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27.8万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兴建托养机构以提供托养服务,目前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达到6659人。
六、宣传文化
2016年,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3个、电视手语栏目1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3个、电视手语栏目7个,刊播公益广告5个。
截至2016年底,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4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81场次;省地两级残联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及展览10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1个。
七、体育
省级建设社区健身示范点20个,培养健身指导员150名。
八、维权
2016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4件、地市级3件、县级15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4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11次。开展省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次,300人参加;举办省级法律培训班1个,120人参加。
截至2016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7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8个,办理案件79件。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17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5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26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48次,无障碍培训346人次。
九、组织建设
2016年,市县乡共建立残联1509个,各地市已建残联9个,县(市、区)残联已建88个,乡镇(街道)残联已建1412个;已建社区(村)残协15182个。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达3122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1.8万名。地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8人,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62人。
共建立省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435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5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36个,县级专门协会已建394。助残社会组织共有10个。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6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58个,总建设规模5.9万平方米,总投资9970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3个,总建设规模1.4万平方米,总投资5620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4个,总建设规模9632平方米,总投资1982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截至2016年底,4个地市、24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