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当区残联根据《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57号)、《关于优化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黔财非税〔202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扎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为做好年审征收工作,乌当区组织征缴工作人员召开残保金征缴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让征缴年审人员熟练掌握残保金征管工作知识和办理程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65家企业、单位学习《贵州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征缴相关政策、征缴网上申报系统操作、安置残疾人就业认定减免优惠政策。同时印发残保金征收管理省、市、区文件汇编150册,扩充创建乌当区残保金年审QQ 群及微信群,为今后每一年在年审工作中打下了坚实基础。
截至 10月27日,乌当区已年审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单位和企业单位160 家,已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423人,税务部门征缴残保金247家,共计征收12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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