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适度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起,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一级残疾每人每月7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一级残疾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三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通知规定,同时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和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领取其中一类生活、护理津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收入。2022年1——2月在册人员的新老标准差额部分将在3月份补发。办理事宜请咨询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近年来,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保障问题,为着力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织密筑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体现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走前列、作表率”的示范作用,坚定不移在“强省会”中强民生。2022年,贵阳市委、市政府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纳入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后,将惠及贵阳贵安约3万名残疾人,能更好帮助残疾人家庭减轻照护负担,更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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